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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法說人生而平等,很多人說喜歡台灣,因為自由!

 何謂自由?  無拘無束就等於自由?

 以下是我今天從不同面向來思考自由的觀點:

 持續鍛鍊身體也好一段時間了,從瑜珈, 街舞, 肚皮舞, 鋼管舞... 各種舞都有個共通點!  

 「控制好自己的身體」

 當你可以做身體各個肌力的主人,妳的身體是有自主權,有意識的! 要動哪就動得了哪個部位。

 當你能控制得好各個肌肉部位,妳可以花最小的力氣做出最powerful 的動作,舞蹈變得容易到位,身體可以跟著情感流動 自然肢體可以散發魅力。

 「肢體能夠自在表達」 可謂自由!  一種身體的自由~

  很多人說自己是肢障! 其實人天生是有手舞足蹈的本領的~ 雖然每個人的天分不盡相同,但各種潛力是可以透過訓練或是開發逐漸的進步~

  說自己是肢障的人,像是說自己是身體的啞巴~ 無法用身體表達!

  舞蹈家通常有個充滿表達力的肢體,人可以輕易地從其身體得到情感,是非語言的溝通能力!

  各種舞風各有所愛,也各有不同的人擅長,就像說話方式~ 有人可以慢、有人連珠炮般快,有人講話特別動聽特別吸引人, 有人則是天生說話有幽默感!

  舞蹈也是~ 然而一個會操控自己身體的人,就像一個善於表達的人! 可以自由地在各個角色間遊走,不會被侷限~ 是自在的!  一個厲害的演員大概也是這樣,可以做到收放自如,

 同時可以讓人忘掉妳原本的樣子, 演員的最高境界,算是靈魂的抽換~ 超越肉體的遊走在各個人格之間。

 

 雲門舞蹈教室有一句SLOGAN: 身體學會的,誰也拿不走!  的確~ 身體的自由 除了自己的限制或是甘願被限制,才會是一種剝奪。

 甘願被限制~ 那是自己選擇的!

 

 另一種自由,想從格雷第五十道陰影說起,SM 有角色性的愉虐

 若要分析為什麼人會從這樣的情境下得到快感!? 若以自由與限制的觀點下~ 我認為

 那種自由是因為從限制中得到掌握和滿足 產生的

 完全無拘無束 跟  享有80%自由的人 ,後者的人會覺得比較幸福~

 那是一種平衡的比較~

 在劇情中男主角要女主角簽下合約~ 但最後兩人之間不存在那紙合約

 合約的條款在小說裡寫的~ 對於不了解的人來說! 

「實在有夠變態!」

 但若以自由與限制和選擇權 這樣的觀點來思考這樣的性愛遊戲~

 會發現! 這個遊戲是需要有極高身體自律的人才能玩得起的~

 否則一來會傷了對方,二來也會傷了自己!

 就像我們以外人的角度來看正在玩SM的人~ 

 不高級的玩法~是會玩出人命的!

 不了解身體程度與對方狀態下玩也是異常危險的~  

 高級的玩法是有選擇權的限制

 學會自律的人,可以在自我控制間 了解限制與自由的關係~ 

 那是一種了解自己可以做出選擇的自由,另一方面又將主導權交給自己信任的人

 將100%自由的選擇權 給了對方 不同程度的權力 而將自己的選擇權降低~ 因而產生限制!

 限制下的控制,感覺到比完全無拘無束更有自由的反差! 

 

p.s 我沒玩過SM,只是有粗淺看過格雷小說~ 還有聽某些八卦...另外自己分析這樣

 

 人是個很奇妙的動物~

 每個人在環境裡都互相的制約,在制約卻不是制度下的狀況 是最自然舒服的

 上次去聽一個禪學觀點提到一句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能量,當你的某一個能量特別強的時候,可以做出很多厲害的事情,但另一方面,有可能會閃到其他能量沒那麼亮的人,會對對方產生一種壓力,這種感覺大概就像是要結婚的人氣場都很旺~ 就像有些氣場比較弱的不能再結婚現場與新娘對眼! 會被新娘旺盛的氣場與能量「沖犯到」 !

  大概就是這樣~ 

 

  以上是今天的一通百通,思考時間。打完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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