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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新聞沸沸揚揚的吵著愛馬仕公司跨海提告 本土「嬌蕉包」侵權問題!


也剛好最近大S新婚上的伴手禮是特別設計的MIT(Made in Taiwan)嬌蕉包,


其實這起事件看下來,不知為什麼我帶有一點民族的憤怒!


我覺得嬌蕉包並沒有錯,市面上要抄襲名牌的品項這麼多,我正在做的論文中關於「快速時尚」的文獻資料參考中,就有一個知名的大廠是仿冒的大集團 ZARA是也,但大家還是捧ZARA的場!說抄襲,ZARA抄襲大廠牌的樣子絕對更徹底;打著「一流設計,二流面料,三流價格」的ZARA大剌剌不遮掩的掛上自己的名字圖利!縱使賠上了大筆的抄襲費還是會賺錢!


夜市裡一堆仿愛馬仕外表的包多到不得了,連天藍小鋪也有類似的包款 (不過材質差很多罷了)細節當然也有所不同。


而嬌蕉包呢? 只是把愛馬仕的形象轉印到帆布袋上,以一種平面卻又立體,真實卻又虛幻的角度來看名牌包,讓環保包變的「有質感」卻又「親民」了。


回歸到商品本質,二十多萬的愛馬仕包賣得是一個尊貴的上流感; 但一個約1200~1600的嬌蕉包賣得是一個視覺的幽默感,兩者的本質與材質,質量與重量都差這麼多!也許LOGO相似,但賣的理念是多麼的不相同!



幾年前我就有看到嬌蕉包的新聞,當時只覺得這個包包好趣味,卻一直不知道她叫嬌蕉包,更不知道它仿的是哪種包款。托嬌蕉包的福,我今天終於知道被轉印的美包是愛馬仕!  愛馬仕沒看到他幫它炒作的份上還這樣的大動作提告,讓我覺得愛馬仕是一位易怒的企業主。


歐美也不是常常開名人或政治人物的玩笑,然後印在周邊商品來當成一種消遣的創意嗎?


國外也有多樣的仿冒品,PRADA寫成PRADO,外觀一模一樣,字型也是同一種!怎麼不去抓!


我曾看過台灣新聞有人把真的愛馬仕包裝在嬌蕉包裡頭,在別人好像要拆穿假面具時拿出真的,真的太趣味了! 我相信喜歡愛馬仕包的人跟喜歡嬌蕉包的人再用途方面也很不一樣,狗仔哪裡有拍到女明星穿的很隆重還手拿著嬌蕉包 (去大小婚禮的除外),大多是穿得很休閒時搭配著!


若以搭配的機能性來說,那嬌蕉包可就略勝一籌! 愛馬仕包的貴氣,我這種年輕的女孩是撐不起那樣的質感,若弄壞了可能也不知道該怎麼去呵護! 如果男友送我嬌蕉包我會很開心!  一方面這種捉弄人卻又實用的禮物最得人開心 (驚喜) 會買愛馬仕的自然會取買愛馬仕,愛馬仕跟嬌蕉包計較我真的覺得這個氣度很不像我認識的雍容品牌愛馬仕。


我在發傳單站崗時剛好在一間創意市集樓下,我曾近距離看著那家「仿嬌蕉包」的??包,不過感覺比較拙劣,如果愛馬仕知道這件事他會說嬌蕉包活該嗎?


我猜愛馬仕之所以勃然大怒的原因是因為,他根本是看到了這層商機想要自己來做!! 怎知創意十足的小台灣早有這樣的商品,這點他就沒有RIMOWA的策略聰明了! RIMOWA用合作的方式 讓彼此都有成長,也沒傷害自己的品牌!


以前的兵法應該也有提到類似的概念吧!如果上司發現屬下很聰明怕篡位的不是真正厲害的人,懂得運用聰明屬下來替自己打天下的管理者,才是高明的英明。


當然,抄襲是不好的,不過我認為兩個主打的市場不同,外表也稱不上仿冒,因此這場抄襲官司我例外的站在被提告方的立場。


創意與抄襲? 看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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