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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jobsdbphilippines.blogspot.tw/2013/10/resignation-stunt-goes-viral.html

  最近一個月,我常莫名感覺某些人看我的眼神不同,要問不問的欲言又止! 讓人莫名的覺得很憋~  那種眼神並不像暗戀~

  一位好同事L終於憋不住了問我:「XX~我問妳喔! 妳最近在職場上有沒有犯什麼錯。」 

  我:「?? 應該沒有吧~」

  L:「還是妳有得罪誰嗎?」

  我:「@@+ ? 應該也是沒有啦.... 怎...怎麼了嗎?」

  L:「嗯...就是...我之前收到一封奇怪的信,在上面有看到妳的名字...」

  我:「?? 那封信是從美國寄來的?」

  L:「...我有去問HR那封信是否是誤轉到我的信箱~ HR叫我delete掉...」

  我:「!!! 到底發生什麼事~? 有沒有什麼關鍵字~」

  L:「.......好像是.....我..有空再告訴你...」

  L的啞口讓原本很放鬆的我突然有了點緊張~ 

  

  雖然我知道美商公司很殘酷的~要你走人就是也不會給你什麼預警的!

  但我這個位置沒什麼特別的高獎金福利~ 要這樣走! 我覺得公司自己會理虧~ 在加上我做的也不差! 要弄走我公司也要自己想辦法才是~

 

  雖然我這僅是小小職務,但要擺爛也是足以可以讓大家人仰馬翻 (只是我做或不做罷了~)

  

  今天IT經理跑來很驚訝的告訴我一件事~

  終於真相大白!

  原來我是contractor 在美國系統的合約已經到期~ 但在台灣已於去年取消派遣法的簽約有效日! 所以美國的那封信是告訴大家我離職了!

  國情不同造成的誤會~ 我跟W派遣公司最初有一紙合約A,派遣公司又和公司有一紙合約B,我和此外商公司又有一紙合約C!

  A合約日是兩年前的7/5,B合約日是兩年前的8/8,C合約的簽約日是兩年前的8/22號~ 無論哪一種結果! 反正至少這份工作做滿兩年兩個月是不爭的事實!

  不知不覺再派遣公司接案做是已經三年~ 這家派遣公司W規模倒是急速萎縮! 

  

  不過大家看我如此淡定~ 可能也是因為! 我有點把握也沒有把握~

  大家如果認為那是事實~ 那肯定感到很奇怪! 為何我旁邊沒個交接人手~ 而且我一如往常並無異樣!

  雖然我心底清楚這樣的工作沒辦法做太久~ 老實說我在這兩年內對付很多問題基本上都可以很快抓到核心! 然後把很多東西電子化效率化是我私自提升工作效能的一環!

  當開始有點餘裕時,剩下的就是觀察大家的互動! 觀察人~ 找出很多系統的問題! 還有客訴廠商~ 我覺得我另外一個專業就是找出問題~ 企業如果有慧眼應該可以聘我當鐘點顧問了!

  我想起MAY董觀察我給我的職場建議~ 她覺得我不一定要待在公司的體制裡! 也許我可以是一個個人工作室的做創意的人!

  的確~ 就算董事長來盤問我我也很鎮定~ 不怕心不安! 可能我知道他對我這個位置的要求是什麼基本上,不踩他的線他不會對我的工作有什麼管轄~

  回到那個錯誤訊息的通知信! 無論究竟到幾個月後有什麼變化~ 基本上我是會照著台灣的勞基法走!

  但回想起 這一個月來,從主管逼問我一些奇怪的問題,還有什麼年度人力編列預算? 還有那些奇怪的反應~ 我知道她們的擔憂! 畢竟我做了很多事~

  但她們要是知道這一切是個烏龍,應該對我會難以交代!  

  這件事情讓我有個體認~ 美商公司的主管們就算爬到了經理階級~ 在眾多總部大頭底下也是個資訊不對稱的隊員,要跟美國人來個平起平坐?  美國人的某些人心中的優越性還是令人有點不舒服! 

  

   想起了待了六年的A告訴我~「美商公司沒有妳想像的美好~」

   果然時間過了一年再度咀嚼,現在終於了解那個殘酷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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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美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